首页 大数据产业政策广东正文

广州市发布实施意见 推进数字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

  为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构建数字文化产业新生态,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国际影响的数字文化创意产业之都,近日,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印发《广州市关于推进数字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指出,要发挥优势,补齐短板,不断提升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实现数字文化消费更加活跃、数字文化创意产业规模较快增长,产生一批领军企业和创新型中小微企业。

  《实施意见》把加快构建数字文化创意产业特色体系、大力培育数字文化新型业态、抓紧培育数字文化良好生态三方面作为重点任务。

  《实施意见》提出四方面保障措施:统筹规划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落实土地、财税、金融等相关支持政策;优化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市场环境;强化创新服务和人才支撑。

具体内容如下

广州市关于推进数字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十四五”规划》,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构建数字文化产业新生态,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国际影响的数字文化创意产业之都,根据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发挥优势,补齐短板,不断提升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实现数字文化消费更加活跃、数字文化创意产业规模较快增长,产生一批领军企业和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在动漫游戏、音乐影视、文化装备、创意设计、智慧旅游等重点领域实力明显增强,产业支撑平台更加成熟,市场更加有序,建立较为完善的数字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生态体系。

  到2025年,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数字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创建3个以上社会经济效益好、创新能力强的数字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和10个以上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培育6家以上产值超百亿的数字文化创意企业和20家以上数字文化创意产业领军企业,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处于全国领先地位。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构建数字文化创意产业特色体系

  1.有序发展动漫游戏和电竞产业。巩固和加强动漫游戏产业全国领先的优势,鼓励和支持原创开发,推出一批满足新受众的现象级原创动漫精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动漫游戏品牌,打造动漫游戏产业之都。整合相关资源,鼓励品牌授权经营,促进动漫“全产业链”和“全年龄段”发展,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聚合全球动漫产业高端要素,提升中国动漫金龙奖影响力,办好中国国际漫画节,大力推动自主研发游戏走向海外。支持电子竞技类游戏发展,加强电竞基地建设,打造全国电竞产业中心。

  2.创新发展网络音乐和直播产业。以数字音乐为突破口,培育大型音乐龙头企业,鼓励支持原创网络音乐制作,支持龙头企业建立优秀网络音乐产品评选和推广机制,引领网络音乐持续发展。支持建设数字音乐产业园区、孵化器等发展平台,落实一批数字音乐产业项目。吸引国内外知名音乐创作制作、演艺传播、数字音乐企业来穗发展,创造“做音乐到广州”的良好氛围。支持聚焦文娱、电商、旅游、文创等领域的直播产业发展,培育文化旅游电商,建设一批文化旅游直播园区、基地。

  3.加快发展影视和超高清视频内容制作产业。深入推进中国(广州)超高清视频创新产业园区等项目建设。扶持和培育一批超高清视频精品节目,丰富高质量4K/8K节目和产品消费供给,高质量举办世界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大会,办好中国(广州)国际纪录片节等影视节展。在南沙、黄埔、增城等区打造国际影视策划制作中心,建设一批影视特色小镇。创作一批适应新媒体传播的短视频作品,讲好中国故事、广州故事。

  4.着力发展数字文化装备产业。加快VR/AR/XR(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扩展现实)、游戏交互引擎、人工智能等关键技术在文化旅游领域应用,培育一批数字文化装备重点企业。依托广州在灯光音响、智能演出、音视频系统集成等数字装备研发和制造优势,打造数字文化装备产业集群。积极办好广州灯光节,打造灯光节展国际品牌。

  5.鼓励发展创意设计和数字文化服务产业。实施数字内容创新工程,鼓励对艺术品、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化转化和开发,实现广州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支持文物和艺术品展陈、保护、修复设备产业化及应用示范。 依托文化文物单位馆藏资源开发数字文化产品,推进公共文化资源多维呈现,提高公共文化服务场馆的数字化展陈水平。支持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企业利用数字技术进行创意设计,开发数字文创产品,举办文创赛事,开办文创市集,丰富文创消费市场。

  6.积极发展智慧旅游产业。支持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在旅游产业的应用,推进旅游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建设科技旅游集聚区,构建智慧旅游生态圈。做大数字化旅游发展平台,推进旅游预约、预测分流、实时监控、系统管理等手段,建设辐射全国、联通世界的综合性旅游服务网络。发挥长隆旅游度假区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作用,在重点区域推进智慧全域旅游。加强科技旅游产品与服务应用研发,鼓励开发沉浸式、智能化互动设备,提供便捷化智慧服务新手段。

  (二)大力培育数字文化新型业态

  7.创新云上数字体验。建设在线剧院、数字剧场,建设“互联网+演艺”平台,支持演艺机构举办线上活动,打造舞台艺术演播知名品牌。促进粤剧、粤曲等传统艺术线上发展,鼓励文艺工作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网络直播展演。支持文化文物单位与融媒体平台、数字文化创意企业合作,运用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开发馆藏资源,开展智能讲解和交互体验等数字化服务。推进文化会展行业数字化转型,支持举办线上文化会展,实现云展览、云洽谈,探索线上线下同步互动、有机融合的办展新模式。

  8.发展沉浸式业态。发展全息互动投影、无人机表演、夜间光影秀等产品,推动现有文化内容向沉浸式内容移植转化,丰富虚拟体验内容。发展数字艺术展示产业,支持文化文物单位、景区景点、主题公园、园区街区等运用沉浸式体验项目,开展数字展馆、虚拟景区等服务。推动沉浸式业态与城市公共空间、特色小镇等相结合。开发沉浸式旅游演艺、沉浸式娱乐体验产品,提升旅游演艺、线下娱乐的数字化水平。

  9.推进文化资源数字化。加快建设文化数字化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完善文化服务供给和文化大数据体系。鼓励企业通过区块链等技术,以数字艺术手段建设红色文化、岭南文化、海丝文化、创新文化大数据体系,推进数字化资产新建、扩容,加快培育一批多领域发展数字化文化创新企业。在天河、海珠、黄埔等区加大文化计算、数据超市、数字藏品建设。积极发展数字互娱和艺术展示产业,拓展数字互娱和数字文化艺术展示应用范围和市场空间。培育中国(广州)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等主题展会,推动广州文化全景呈现。

  10.培育数字文化消费新场景。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发展线上线下一体化、在线在场相结合的数字化文化消费新场景。鼓励媒体、影视机构、企业创新数字电视、数字投影等“大屏”运用方式,促进亲子消费等新型文化消费发展。加快发展为移动终端等“小屏”定制的文化数字内容,促进网络消费、定制消费等新型文化消费发展。充分利用公共图书馆等文化教育设施和旅游服务等公共场所,搭建数字化文化体验的智慧文旅新场景。

  11.抢抓和布局元宇宙新赛道。充分发挥广州元宇宙创新联盟作用,加强元宇宙在文旅新业态的技术突破与内容创新,促进“以虚补实”“虚实共荣”发展路径,打造“元宇宙+”新生态。支持天河、黄埔、番禺、南沙等区元宇宙产业与文化旅游融合,制定我市“元宇宙”文旅产业发展指引,建设一批“元宇宙”产业项目、消费体验场景、创新平台,打造辐射粤港澳大湾区的“元宇宙”文旅产业集聚区。

  (三)抓紧培育数字文化良好生态

  12.推动数字文化创意新基建。加快发展文化数据中心、云平台等数字文化基础设施,完善数字文化创意产业“云、网、端”平台。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的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创新中心。用好新基建政策、技术、平台,完善广州公共文化服务云平台等建设,提升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鼓励数字文化创意企业参与数字基础设施开放合作,推动传统文化基础设施转型升级。

  13.壮大数字文化创意发展平台。充分发挥市、区两级作用,依托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国家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等创意创新资源密集区域,市、区共建数字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培育若干数字文化创意产业集群。依托越秀、海珠、天河、黄埔等区数字创意新业态发展基础优势,创建国家级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示范区。鼓励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向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国家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等重点功能平台聚集,实现溢出效益。进一步优化广州文交会办会机制,办好数字文化和新业态成果展,密切与文化商贸平台合作,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综合性文化产业交易平台。

  14.推动数字文化创意产业链创新。支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企业发展,扶持中小微数字文化创意企业成长,培育一批细分领域的“瞪羚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落实文化创意产业链三年行动计划,壮大一批链主企业,推进文化创意产业链上下游、产供销整体配套,提升产业链整体发展水平。支持金融机构、产业链核心企业、文化金融服务中心等建立产业链金融服务平台,发展产业链金融。完善市、区两级文化创意产业链工作机制,落实一批重点项目,不断提高数字文化创意产业系统集成和协同水平。

  15.深化数字文化创意融合发展。以数字化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实现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融合。加强数字文化创意企业与互联网旅游企业对接合作,促进文化创意向旅游领域拓展。鼓励各区结合本地产业优势和发展实际,推进数字文化创意产业与先进制造业、消费品工业、智慧农业融合发展,与金融、物流、教育、体育、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开拓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新领域,提升制造业、服务业品牌和文化价值。

  16.推动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国际交流合作。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鼓励数字文化创意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分工与合作,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文化创意企业和产品。探索广东自贸区(南沙)数字文化贸易相关市场准入、税收优惠政策,推进文化保税仓等实体建设。探索共同培育粤港澳大湾区数字文化创意IP集群,鼓励数字文化创意企业参与“一带一路”文化合作交流,鼓励企业到境外设立研发机构,通过境外投资并购、联合经营、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不断开拓海外市场,参与国际交易、会展,深化人才、创意、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

  三、保障措施

  (一)统筹规划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

  充分认识发展数字文化创意产业的战略意义,把推进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作为广州市加快打造数字经济创新引领型城市的重要内容,加强战略规划和顶层设计。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结合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总体部署,制定完善本地区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产业发展。加快制定广州市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加大对空间规划、政策体系、资金保障等方面的统筹指导。建立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协作,推进政策和工作落实,为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落实土地、财税、金融等相关支持政策

  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使用土地,优先保障数字文化创意企业发展和创新人才空间需求。落实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支持,区级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等相关资金要把支持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作为重要内容。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文化创意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数字文化创意企业通过各类资本市场融资,支持设立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各类型股权投资基金。指导将数字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目录》,支持享受有关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在南沙发展数字文化创意产业,按规定享受国家赋予的相应财税优惠政策。

  (三)优化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市场环境

  密切跟踪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开展监测和前瞻性研究,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市场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打造最适宜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创新创业城市。加强数字文化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维权机制,打击盗版侵权行为。对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坚持包容审慎、鼓励创新,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留足发展空间。积极发挥行业组织在平台搭建、信息交流、行业自律、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作用。

  (四)强化创新服务和人才支撑

  加快建设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一批兼具文化内涵、技术水准和创新能力的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复合型人才。推动校企合作,推进产学研一体化进程,共同培养广州数字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市、区两级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完善高层次急需紧缺数字文化创意产业从才引进机制,进一步优化数字文化新业态新职业人员职称评定等政策措施,健全常态化培育、吸引和激励机制,为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撑。

责任编辑:蔺弦弦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