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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发布深化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日前,浙江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22〕2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了浙江数字政府建设两个阶段目标:到2025年底,实现政府履职核心业务数字化全覆盖,“掌上办事之省”“掌上办公之省”“掌上治理之省”基本建成,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以数字政府实战实效助力实现“两个先行”;到2035年,高水平建成“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为基本实现高水平现代化和共同富裕提供强大动力和法治保障。

●6个方面举措、24项具体任务●

  构建精准科学的数字化经济调节体系

  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感知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健全经济高质量发展监测预警调度机制,强化经济政策统筹协调能力。

  构建公平公正的数字化市场监管体系

  运用数字技术构建开放透明可预期的统一市场环境,形成服管融合、精准闭环的新型监管机制,以精细服务助力守法,以精准监管惩治违法,高标准建设全国市场监管数字化改革试验区,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

  构建协同闭环的数字化社会治理体系

  以数字化手段推动社会治理模式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着力提升社会矛盾化解能力、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基层智慧治理能力。

  构建优质普惠的数字化公共服务体系

  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改革,提供有便利的涉企服务,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构建全域智慧的数字化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围绕天空地人全感知、环境网络全互联体系、环境数据全流通、环境治理全协同、指挥决策全智能、环境管理全统筹,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数字化改革。全域推进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

  构建整体高效的数字化政府运行体系

  以数据流整合提升决策流、执行流、业务流,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决策指挥能力、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能力、行政监督能力、政务公开水平。

具体内容如下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责任编辑:蔺弦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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