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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的政策措施》发布

  近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印发《关于支持四川省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结合省情实际,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四川省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发展。

  《政策措施》从支持中心开展数字化转型服务能力建设、支持中心输出数字化转型服务能力、支持创建国家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鼓励云服务商提供个性化服务、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开展创新服务、支持咨询服务机构提供解决方案等九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推动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加速促进数字技术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

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支持四川省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的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决策部署,加快推动数字经济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快推动我省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加速促进数字技术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制定如下政策。

  一、支持中心开展数字化转型服务能力建设。支持中心加大数字化转型服务研发投入,持续夯实数字化基础设施,加快打造数字化转型典型服务场景,不断增强数字化转型服务能力。支持年度评价优秀的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按项目总投资 20%、最高 1000 万元安排补助资金。省属国有企业建设的中心,年度评价优秀的,在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中给予 0.5 分的加分。优先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程序纳入省重点项目名单,鼓励四川省数字经济发展基金优先给予支持。

  二、支持中心输出数字化转型服务能力。支持中心整合优 势资源,建立四川省数字化转型服务供给资源池,积极探索公益性服务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运营模式,加速构建数字化转型服务体系。加大资源池推介力度,每年评选数字化转型十佳资源,对符合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的数字化转型服务产品,优先予以认定并支持。

  三、支持创建国家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鼓励省级数字 化转型促进中心积极争创国家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对新批建国家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的能力建设项目,按项目总投资30%、最高 2000 万元安排补助资金。对成功获批国家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的省属国有企业,在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中给予 1 分的加分。

  四、鼓励云服务商提供个性化服务。鼓励云服务商建立企 业“上云”服务保障团队,开通“云服务”热线,每年举行不少于 5场“上云”辅导培训,为不少于 30 家企业提供“上云”解决方案。支持四川移动、成都市大数据集团等中心牵头建设单位,每年为中心生态伙伴提供算力服务费减免、无偿“上云”体验等服务, 鼓励和支持其他云服务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提供个性化服务。

  五、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开展创新服务。支持有条件的金融 机构开通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融资服务、全省数字化转型重点项目授信审批绿色通道,提供建设期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和运营期流动资金贷款,对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重要生态伙伴中符合条件的普惠小微企业加大贷款支持。充分运用天府信用通等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实现融资申请、融资增信、信用画像、信息交互等全流程在线化,并通过平台向金融机构推送数字化转型相关项目和企业名单,进一步促进银企对接。

  六、支持咨询服务机构提供解决方案。鼓励区域型、行业 型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采用市场化方式引入国内高端智库和研究团队,举办数字化转型“义诊”等数字化转型促进活动,开展5G 融合等优质解决方案设计,为中小企业把脉数字化转型痛点难点,提供针对性解决方案,按照举办活动场次,在评估评价时给予每场 0.2 分、最高不超过 2 分的加分。

  七、搭建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支持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 聚焦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建设集技术支撑、数据聚合、应用赋能等一体的数字服务中枢,积极开展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满足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对建立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且在单项指标评估评价排名前三的,分别按照 2 分、1 分、0.5 分予以加分。

  八、鼓励打造跨越物理边界的“虚拟产业园”。支持有条件 的市、县联合产业龙头企业建设“虚拟产业园”,支持建设数字 供应链,推动订单、产能、渠道等信息共享。鼓励为入驻企业提供个性化、便捷化的“一站式”政务服务,以及税收奖励、“上云”补贴、人才补贴等优惠政策。

  九、营造数字化转型环境。鼓励各市(州)结合地方资源优势、产业结构和发展基础,建立跨部门工作机制,强化人才、 技术、资金等要素保障,制定配套支持政策措施,加快建设数字基础设施,加速赋能数字化转型。积极支持重点行业建立数字化转型联合体,重点开发区(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加快实施数字化改造。探索建立全省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目录。

责任编辑:蔺弦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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