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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2019年行动计划》印发

【导读】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大数据战略实施和智慧山西建设,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做好山西省全年数字经济统筹布局,近日,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印发《2019年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主要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产业发展、数字融合应用、产业数字化转型等方面,明确提出了“构建安全、高速、泛在、智能的数字基础设施,构建创新、开放、协同、集聚的数字产业生态体系”“形成政府各部门数据资源统一汇集共享的运行机制和向社会合理开放的发展格局,大数据在医疗、教育、交通、旅游等民生领域应用不断深入”“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等2019年度主要行动目标。

按照《行动计划》,山西省2019年将紧抓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发展的战略机遇,实施“政策规划引领工程、数字产业培育工程、产业数字化转型工程、数字融合应用工程、数字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工程”五大工程,加强创新引领,扩大开放合作,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全面深化数字融合应用,建设网络强省,努力把数字经济打造成为山西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山西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山西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2019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山西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2019年行动计划》已经山西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西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2019年行动计划》

山西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7日

附件:《山西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2019年行动计划》(点此下载附件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大数据发展规划(2017——2020 年)》,实施大数据战略,推动全省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省“两会”工作部署,紧抓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发展的战略机遇,加强创新引领,扩大开放合作,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全面深化数字融合应用,建设网络强省,努力把数字经济打造成为我省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二)行动目标

2019 年,着力加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提升 4G 网络 覆盖广度和深度,推动 5G 站址规划和基站建设,开通运营转型综改示范区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构建安全、高速、泛在、智能的数字基础设施。着力提升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能力,持续优化全省数字产业政策体系和发展环境,扩大开放合作,培育特色产业,推进建设大数据产业基地,构建创新、开放、协同、集聚的数字产业生态体系。着力深化大数据融合应用,政 务云平台建设不断完善,80%以上省级政府部门业务系统迁入政务云平台,基本形成政府各部门数据资源统一汇集共享的运行机制和向社会合理开放的发展格局,大数据在医疗、教育、交通、旅游等民生领域应用不断深入。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在 重点行业和区域落地,大力实施“企业上云”,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政策规划引领工程

开展山西省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推动出台人工智能、信息安全、传感器等特色数字产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推进数据标注产业集聚发展的实施意见,优化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理清全省各区域发展定位和各特色产业协同发展路径,形成多层次、梯队化的创新主体和合理的产业布局。(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推动建立数字经济发展统计评价体系,开展山西省数字化发展水平评估,加强分析研判,引导支撑全省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组织开展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国家重点服务业企业等四类规模以上企业的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情况统计调查。(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统计局、省商务厅)

深化落实《山西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的若干政策》,优化发展环境,扩大开放合作,引进优势大数据企业、研究机构等来晋发展。围绕专业知识更新、专项工作推进,组织开展系列宣贯培训活动和专业能力测评,提升各级人员推进战略实施、服务产业发展能力。(责任单位:省工信厅,各市人民政府,省综改示范区)

(二)实施数字产业培育工程

引导省内重点企业、研发机构等与国内外一流创新平台、龙头企业开展对接交流,围绕行业关键技术、重点领域应用、商业模式创新等,加大合作力度,建立长效机制,提升行业创新水平。加大产学研合作力度,培育、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发挥产业联盟作用,推动建设公共创新服务平台,提升行业服务能力。(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科技厅)

建立大数据领域重点项目库,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重点推进太原安全可靠示范基地、阳泉智能物联网应用基地、转型综改示范区信息安全产业基地、百度数据标注产业基地、山西医科大学—医渡云医学数据研究院、京东(大同)数字经济产业园、华为山西(吕梁)大数据中心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工信厅,各市人民政府,省综改示范区)

制定出台培育建设大数据产业基地的实施意见,在全省培育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大数据产业基地,将产业基地打造成为创新产业政策、集约要素资源、构建产业生态的核心载体,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建立省市联动工作机制和产业基地间定期交流机制,协同推进基地建设。(责任单位:省工信厅,各市人民政府,省综改示范区)

深化落实《山西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构建安全、高速、泛在、智能的信息网络,研究制定城市改造中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政策,将通信基础设施纳入市政 规划体系,推动通信塔与社会塔双向开放共享。优化城乡 4G 网 络覆盖,抢占 5G 发展先机,推动 5G 站址规划和基站建设,加快商用进程。开通运营转型综改示范区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统筹推进数据中心科学布局和健康发展。通过加快数字时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助力数字经济发展。(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通信管理局,各市人民政府,省综改示范区)

深入开展“数行三晋 智赢未来”系列主题活动,积极推进太原、大同、吕梁、阳泉等地开展产业峰会、推介、竞赛等相关活动,营造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良好氛围。组织、支持相关地市、企业参加国内外数字产业领域高端论坛、峰会,提升开放合作能力。(责任单位:省工信厅,各市人民政府,省综改示范区)

(三)实施产业数字化转型工程

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持续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 系贯标,推动 1000 户工业企业开展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开展智能制造示范应用及专家咨询诊断,推动企业智能化改造,建设智能工厂、智能车间、智能生产线。积极申报国家智能制造专项及试点示范项目,力争新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责任单位:省工信厅)

推动工业互联网应用,重点培育煤炭、装备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打造园区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推动成立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支持软件企业、工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开展合作,逐步培育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场景的工业 APP,构建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责任单位:省工信厅)

建立完善“企业上云”联合激励机制,加快建设“企业上云”公共服务平台。通过财政资金引导,鼓励企业加快上云进程,推动企业业务系统和设备管理向云端迁移,降低信息化构建成本,夯实数字化转型基础。鼓励省内软件服务企业向云服务商转型,不断开发云计算服务和产品,提升云服务能力。全年培 育 30 户云服务商,推动 3000 户企业上云。(责任单位:省工信厅)

(四)实施数字融合应用工程

推进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宏观决策等方面的数字化转型。推动政府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建立健全政务基础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应用机制,破除部门数据壁垒,依托我省电子政务外网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快推进跨部门、跨层级数据资源共享共用。建设完善省级政务云平台,构建规模适度、集 约集聚、功能强大的政务云软硬件支撑体系,推进 80%以上的省级部门信息化系统迁入政务云平台。建立政务信息统一开放规范, 开展部门信息开放工作,稳步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责任单位:省行政审批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坚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互联网+政务服 务”,建设覆盖全省、联通国家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同步实 现“互联网+监管”功能,提升移动政务服务“三晋通”覆盖度和体 验度,让更多事项“一网通办”,必须到现场办的力争做到“只进 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责任单位:省行政审批局、省公安厅)

加快推动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民生领域的融合应用,探索发展应用模式,围绕教育、医疗、文化、旅游、交通、公安、农业、能源、环保、养老等行业领域,加强与国内优势企业合作,在我省落地优秀项目。积极推进阳泉新型智慧城市和智能物联网应用基地建设,推动形成以智能物联网产业为核心,以高性能大数据、应用型人工智能为辅助的新产业集群创新载体和产业链布局。(责任单位:省直各有关单位,阳泉市人民政府)

持续开展试点示范,选树一批大数据优秀产品和试点示范项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大数据融合应用产品创新、服务创新、模式创新。加快曙光太原工业云平台、路网安全智能 服务平台、山西“农谷”智慧农业综合服务平台等国家级大数据 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应用。大力培育信息消费。(责任单位:省工信厅)

(五)实施数字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工程

健全完善网络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切实加强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军工科研生产等信息的保护,严厉打击非法泄露和非法买卖数据行为。明确敏感信息保护要求,强化政府机构、企业在网络经济活动中保护用户数据和国家基础数据的责任,严格规范政府机构、企业收集数据行为。在软件服务外包、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等领域开展个人信息保护试点,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在大数据领域着力推进安全可靠密码发展应用。(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工信厅)

提高通信保障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水平。推动电信企业落实网络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要求,做好在网通信设施日常管理和设施保护工作。持续深入开展网络环境治理工作,严厉打击查处未备案接入、黑名单网站再接入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

加强网络安全执法检查力度,全面提高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防护能力和水平。深入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全面提升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加强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建设工业信息安全综合管理服务 平台,构建“省-市-县-企”四级服务体系。举办工控安全应急演练,开展典型工控安全防护能力评估,推动一批重点企业开展工控安全试点改造。研究建设工业信息安全态势感知平台,支持推动工控安全靶场等共性技术平台建设。重点培育一批本地技术支撑机构,提升安全咨询、评估测试、认证等服务能力。(责任单位:省工信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综合统筹和协调推进作用,完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协同配合,落实工作责任,各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行动计划要求,制定细化落实方案并组织实施。要加强跟踪评价,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优化服务体系。建立省、市、园区三级服务对接联动机制,完善配套设施,建立专业化服务平台,培育一批专业服务机构,全面提升服务支撑能力。

(三)强化智力支撑。集合、落实我省系列人才引进政策,加强产教合作、校企合作,建立一批联合攻关实验室、工作站、研究院等研发平台以及实训基地、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等专业人才培养机构,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持久智力支撑。

(四)加强合作引进。加强与国内外高端智库、研究机构、优势企业的交流合作,借鉴先进经验、模式、技术等,加速推进产业发展和创新应用。大力引进优势企业和专业服务机构,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共赢的发展局面。

附件:2019 年大数据领域重点推进项目

责任编辑:李兰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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