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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实施“万企融合”大行动 打好“数字经济”攻坚战方案》发布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实施“万企融合”大行动打好“数字经济”攻坚战方案的通知

黔府发〔2018〕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贵州省实施“万企融合”大行动 打好“数字经济”攻坚战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8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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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贵州省实施“万企融合”大行动推动大数据与工业深度融合方案

  2.贵州省实施“万企融合”大行动推动大数据与农业深度融合方案

  3.贵州省实施“万企融合”大行动推动大数据与服务业深度融合方案

 

贵州省实施“万企融合”大行动 打好“数字经济”攻坚战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省实施“万企融合”大行动,打好“数字经济”攻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围绕国家大数据战略和“数字贵州”建设,以应用为核心,深化云计算、量子通信、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实体经济中的创新融合,运用大数据手段推进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以及企业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各环节优化重组,持续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不断培育壮大新业态,促进实体经济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由投资驱动、资源驱动向数据驱动、知识驱动转变,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全省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推进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提供强大支撑。

  (二)基本原则。

  ——全面覆盖、分业施策。在全省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全面实施“万企融合”大行动,重点围绕一、二、三次产业中转型升级最急需、融合发展最迫切的各主导产业,分别明确融合方向,找准融合路径,提出融合措施,不断提升大数据融合应用的广度、深度、精度。

  ——研究问题、破解难题。深入研究大数据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利用大数据技术和解决方案攻克关键瓶颈,着力解决企业生产管理粗放低效、产业融合创新能力偏弱、产业链协同发展水平不足等突出问题,增强融合应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示范引领、典型带动。坚持项目化、实物化推进,分行业、分领域建设打造一批高水平的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典型示范项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融合技术、融合产品、融合模式和解决方案,带动技术更新、模式创新和产品供给革新。

  ——升级存量、培育增量。准确把握“大数据+”、“+大数据”两个方向。加快运用大数据改造传统产业,提升自动化、数字化、绿色化水平,促进核心竞争力升级,加快壮大物联网、人工智能、共享经济、区块链等新业态,优化实体经济结构,提升融合发展质量。

  ——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两只手”的作用,坚持以企业为主导推动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各级政府部门针对企业融合需求,优化政策、资金、要素等资源配置,引导和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目标。2018—2022年,每年建设100个融合标杆项目,实施1000个融合示范项目。到2020年,带动5000户实体经济企业与大数据深度融合,20000户实体经济企业运用云服务开展融合,数字经济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达到30%。到2022年,带动10000户以上实体经济企业与大数据深度融合,数字经济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达到33%,引导推动各领域、各行业实体经济企业融合升级全覆盖。全省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水平大幅提升,实体经济企业生产运营效率和产品服务供给质量明显提高,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大数据与工业深度融合,推动工业向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融合升级。

  1.推进智能化生产。加快重点领域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数字车间、数字工厂建设,大力发展智能制造装备和产品,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北斗卫星导航等新技术、新设备在制造业的应用,推动企业全流程和全产业链智能化改造,重点实施以下专项:

  (1)煤炭安全生产及智能化专项。结合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建设贵州煤矿大数据服务平台,实现煤炭生产、管理等环节不同信息化系统的数据打通和在线监测,提供生产设备运行管理智能化、协同化服务,提升煤炭安全生产管理数字化、机械化、自动化水平。(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安全监管局、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制造业智能制造专项。加快以传感器、物联网为信息传输基础的智能网络及数字生产线建设,提升制造业企业全过程数字化建模与分析、智能化工艺决策、智能化现场运行管理水平。(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3)军民融合产业大数据应用专项。促进军工企业和军民融合企业广泛应用大数据,推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应用于军工安全保密、产品设计、生产制造、信息处理、市场开拓、售后服务等领域。(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4)电子信息产业生产经营全流程数字化专项。推动手机、电视机、平板电脑、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等电子信息制造企业开展全业务流程数字化改造,实现关键工序、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和运营管理的智能化。(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5)有色产业产线质量数字化管控专项。推动电解铝企业对生产过程数据进行自动采集和分析,进行原材料自动配比,实现铝锭品级率的精准控制和产品质量证明书自动生成。(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6)民族制药产业生产过程自动化专项。围绕解决多组分中药提取纯化和质量控制难的共性问题,推进关键性工艺参数实时采集检测和分析调控,对提取、浓缩、醇沉、干燥等重点工段实施自动化改造提升,加快中药标准化、现代化进程。(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推进网络化协同。加快发展协同研发、众包设计、供应链协同、云制造等网络化协同制造模式,推动生产制造、质量控制和运营管理全面互联。重点实施制造业网络化协同专项,在消费电子、机械、服装等行业推动网络协同设计、虚拟仿真、众包研发设计,在电子信息制造、有色、化工等行业开展网络化协同供应链管理。(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3.推进个性化定制。鼓励企业运用大数据挖掘和动态体验感知等手段,充分整合市场信息和客户个性化需求,挖掘细分市场,开展个性化定制服务。重点实施特色行业个性化定制专项,推动白酒、特色食品、服装、电子信息制造等行业引进定制解决方案和柔性生产设备,开展小批量、多品种、柔性化的定制生产,提供低成本、高质量、高效率的个性化定制产品和服务。(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4.推进传统行业服务化转型升级。鼓励传统企业依托自身优势资源与业务基础,推进研发设计、信息咨询、仓储物流、电商销售、设备租赁及维护等服务功能的商业化延伸应用,从产品制造型企业向制造服务型企业转变。重点实施传统行业服务化转型专项,推动化工、钢铁、装备、白酒、农产品加工等行业运用互联网开展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增值服务,搭建工业电商平台,拓宽发展空间和产品渠道,培育“制造+服务”跨界融合的新市场主体。(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商务厅)

  5.发展工业互联网。加快推动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加快推进标识解析体系应用,赋予工业互联网机器和产品“身份证”,为供应链系统和企业生产系统精准对接提供基础标识。以“工业云”为重点强化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撑能力,鼓励龙头企业积极搭建企业级平台,形成各有侧重、协同集聚发展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通过工业互联网平台整合资源,构建设计、生产与供应链资源有效组织的协同制造体系,提升大型企业的集成创新应用水平,推动低成本、模块化工业互联网设备和系统在中小企业的普及应用。(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

  2018—2022年,每年建设60个融合标杆项目,实施600个融合示范项目。2018年,带动900户工业企业与大数据深度融合;重点行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50%,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35%;50%的煤矿实施智能化改造。到2020年,带动3000户工业企业与大数据深度融合;重点行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74%,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58%;所有煤矿完成智能化改造升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初步形成,在工业领域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业务规模化应用。到2022年,带动6000户工业企业与大数据深度融合。(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能源局、省安全监管局)

  (二)加快大数据与农业深度融合,推动农业向生产管理精准化、质量追溯全程化、市场销售网络化融合升级。

  1.推进农业生产管理精准化。加快构建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物联网技术为一体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实现现代农业生产实时监控、精准管理、远程控制和智能决策。重点实施农业脱贫攻坚专项,加快实现贫困农户建档立卡数据与农业生产数据的共享互联。建设农业产业脱贫攻坚大数据库和大数据平台,基于遥感监测、地面调查、网络挖掘等技术,构建“天空地人”四位一体的农业大数据可持续采集更新体系,夯实农业大数据基础,实现农业生产数据的关联整合、时空分析与智能决策,优化农业产业布局,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产业脱贫。(责任单位:省农委、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运用大数据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形成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质量有保障、责任可追究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重点实施食用农产品质量追溯专项,聚焦茶叶、蔬菜、水果、禽蛋等特色产业,利用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通过农产品二维码,实现农产品产地、生产单位、产品检测等信息追溯查询,逐步纳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责任单位:省农委、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贵州科学院)

  3.推进农业市场销售网络化。积极培育农村电商主体,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电商应用能力,建设信息开放共享、数据互联互通的农业电商公共服务系统,构建农产品冷链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网络化运营体系,破解“小农户与大市场”对接难题,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重点实施农村电商培育专项,加强与阿里巴巴、京东、苏宁、中信国安等电商平台合作,用好贵州电商云、贵农网等电商平台,建立产地仓等直采模式,发展绿色无公害优质农产品线上定制、线下送菜到家的农产品销售服务新模式,加快特色农产品线上推广和线下融合。(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农委、省供销社)

  2018—2022年,每年建设10个融合标杆项目,实施100个融合示范项目。2018年,带动150户农业企业与大数据深度融合;优化整合10个规模化农业物联网基地,建设50个农业企业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成10000个农村电商服务站。到2020年,带动500户农业企业与大数据深度融合;优化整合50个规模化农业物联网基地,建设200个农业企业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实现行政村电商服务站全覆盖。到2022年,带动1000户农业企业与大数据深度融合。(责任单位:省农委、省商务厅、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贵州科学院、省供销社)

  (三)加快大数据与服务业深度融合,推动服务业向平台型、智慧型、共享型融合升级。

  1.发展平台型服务业。加快旅游、物流、信息咨询、商品交易等领域平台经济发展,融合各领域基础网络、综合管控系统、流量监控预警系统、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公共无线网络、视频监控系统、电商平台、微信平台、手机APP等应用系统为一体,将数据资源整合转化为新型融合服务产品,提升管理、服务、营销水平。重点实施全域旅游融合应用专项,建设智慧旅游“一站式”服务平台,推动数据收集、数据挖掘、融合应用,实现旅游产业监管、旅游产品推广、个性化服务预订等功能,构建全域旅游大数据综合分析管理体系,实现全省5A级景区全覆盖,形成智慧旅游景区规范,在全省推广。(责任单位:省旅游发展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发展智慧型服务业。加快培育智慧物流、智慧商贸、智慧科技服务、智慧工业设计等智慧生产性服务业,持续壮大智慧健康、智慧医疗、智慧养老、智慧文化等智慧生活性服务业,推动服务业迈向高端化、智能化、网络化的智慧发展新形态。重点实施智慧物流融合应用专项,建设“贵州物流云”,依托省内大数据物流平台企业,推动物流追踪与物资管理、智能调度与高效储运等新技术应用,进一步降低空驶率,提高仓储周转效率,加快形成智慧高效、通达顺畅、绿色安全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文化厅)

  3.发展共享型服务业。引导推进全省生产、创新、生活领域资源网络整合重组,推动共享经济产品服务体系创新、平台创新和协同式生活方式创新,打造新的重要增长点。重点实施共享经济主体培育专项,大力发展交通出行、房屋住宿、生活服务、生产能力、医疗健康等领域的共享经济,加速建立共享经济发展相配套的社会信用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风险管控体系,健全相关市场准入机制、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和容错试错的审慎监管机制,有效激发共享经济发展活力。(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

  2018—2022年,每年建设30个融合标杆项目,实施300个融合示范项目。2018年,带动450户服务业企业与大数据深度融合;实现全省智慧旅游“一站式”服务平台5A级景区全覆盖,电子商务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0%,物流企业信息化率达80%。到2020年,带动1500户服务业企业与大数据深度融合;实现全省智慧旅游“一站式”服务平台重点景区全覆盖,物流企业信息化率达85%。到2022年,带动3000户服务业企业与大数据深度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旅游发展委、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科技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文化厅)

  (四)加快发展以大数据为引领的电子信息产业。

  1.大力发展电子信息制造业。以智能终端为重点,加快打造贵阳、遵义、贵安新区等智能终端产业集聚区,支持终端芯片及智能终端产品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大力发展国产化ARM架构服务器处理器芯片、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智能家电等数字终端产品。2018年,全省规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5%,到2020年年均增长13%。(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强大数据软件服务创新能力,积极推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发展,着力增强面向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的信息技术服务能力,大力发展数据库、行业应用软件和特色软件服务产品。研制面向贵州特色产业的供应链协同管控解决方案,助推传统产业融合转型。2018年,全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全口径)收入同比增长30%,到2020年年均增长20%。(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3.大力发展云计算产业。建设贵安新区超算中心等云计算重点项目,引进一批云计算平台企业入驻贵州·中国南方数据中心,面向政府和社会提供云计算服务。探索发放“云使用券”,鼓励助推企业需求上云、企业生产制造能力上云、公共服务能力上云、数据上云、资源上云、业务上云,形成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应用服务体系及云生态环境。2018年,全省上云企业突破10000户,到2020年突破20000户。(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投资促进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委、省发展改革委)

  4.大力发展人工智能产业。依托贵阳市、贵安新区、遵义市等重点区域,规划建设一批人工智能产业园、人工智能创新示范基地、机器人产业园、人工智能研发中心等项目,加快推进计算机视觉、智能语音处理、生物特征识别、新型人机交互、智能决策控制等核心技术研发及应用,打造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链。(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5.大力发展物联网产业。组织实施国家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区域试点,在工业制造、生态环保、旅游文化、商贸流通、农业、建筑等重点行业开展一批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项目,推进贵阳市、贵安新区、遵义市等重点区域开展物联网应用试点,推动传感器、仪器仪表、多类条码、射频识别、多媒体采集、地理坐标定位等物联网智能感知技术和设备应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五)开展大数据融合高科技企业招商引资。

  1.引进落地一批国内外优强高科技企业。结合“千企引进”工程,突出产业招商,依托《高科技产业招商目录指引》,分产业绘制产业链招商图,深度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用好数博会等重大交流合作平台。面向国内外高科技领先地区,梳理一批优强高科技企业以及运用大数据实施融合升级的传统领域重点企业名单,制定针对性招商政策以及个性化、专业化的招商服务方案,开展专题招商、精准招商、定向招商。2018年,全省引进落地优强高科技企业100户,其中引进国内外知名大数据龙头企业10户以上;到2020年引进落地优强高科技企业300户。(责任单位:省投资促进局、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引进发展一批潜力大成长性好的高科技企业。以产业招商为统领,突出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共享经济等领域,盯紧一批正在起步、成长快速、极具潜力的企业及创新创业团队,按产业链梳理形成招商项目库,分领域、分类别、点对点、人盯人开展招商洽谈,促进项目落地,培育贵州未来的高科技“小巨人”和“独角兽”。2018年,全省引进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好的高科技企业300户,其中培育大数据龙头企业20户以上;到2020年引进发展高科技企业700户。(责任单位:省投资促进局、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六)完善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支撑体系。

  1.完善评估体系。完善全省大数据与实体经济融合指数评估体系,为全省企业提供融合发展水平、发展重点、价值成效、特征模式、发展趋势的评估诊断、结构性分析和对标性评估,突出问题导向,“一企一策”提出融合方向和融合重点,助推企业精准融合、转型升级,争取成为国家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评估标准。(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加快服务平台建设。依托现有云平台,在工业、农业、旅游、物流、电商等领域建设完善一批开放性、差异化、特色鲜明的行业融合大数据平台,整合“平台提供商+应用开发者+海量用户”生态资源,推进模型化、标准化和软件化,优化提升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资源配置效率,形成融合发展新生态。(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3.研究推进一批关键技术和拳头产品。整合相关科研院所、实验室和市场力量,在各行业突破应用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市场空间大、带动能力强的融合关键技术和软件产品,通过经验交流会、宣传推介会、专题推广会等形式,在各领域推广应用。重点支持高端工业软件、新型工业APP、工业操作系统及工业大数据管理系统的研发应用,打造新型研发设计模式、生产制造方式和服务管理模式。2018年,全省新建或提升1000个ERP(企业资源计划系统)、PDM(产品数据管理系统)、DNC(分布式数控系统)、MDC(制造数据采集管理系统)、MES(制造执行系统)、CR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WMS(仓库管理系统)等应用系统,到2020年新建或提升3000个应用系统。(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

  4.研究推出一批融合解决方案。在各行业征集提炼系统融合解决方案,不定期发布优秀系统解决方案和企业典型方案,在全行业实现产品化推广应用。加强与既懂行业、又懂大数据的国内外解决方案服务商合作,加快集聚、不断拓展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支撑服务企业队伍,充分借助丰富经验和先进技术,组建融合服务队和产业联盟,分行业开展精准业务对接和技术引进。(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5.健全融合标准规范。依托融合标杆示范项目,编制一批行业通用、引领性强的融合标准规范,争取形成一批省级融合标准,在各领域、各行业推广应用,增强全省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争取成为国家相关领域标准规范。(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推动。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动“万企融合”大行动实施。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顺畅推进、取得实效。省有关部门对本领域、本行业、本系统的“万企融合”大行动负总责,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专班、责任事项和完成时限,结合自身职能,分别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排出时间表、路线图,及时向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共同分析问题、破解难题,确保工作项目化、实物化落实。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要主动扎实作为,建立工作机制,保障工作开展,特别是贵阳市、贵安新区、遵义市等重点区域要多挑担子、多做贡献,在产业融合、产业培育、招商引资、技术攻关、产品打造、平台建设等方面充分发挥好龙头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委、省发展改革委)

  (二)强化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分解“万企融合”大行动目标任务。工业领域的每年60个融合标杆项目和600个融合示范项目,以及到2022年的6000户融合企业,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能源局、省安全监管局、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等部门牵头落实;农业领域的每年10个融合标杆项目和100个融合示范项目,以及到2022年的1000户融合企业,由省农委会同省商务厅、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等部门牵头落实;服务业领域的每年30个融合标杆项目和300个融合示范项目,以及到2022年的3000户融合企业,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旅游发展委、省商务厅、省大数据管理局等部门牵头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分别建立项目库,每季度将项目进度汇总到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目标任务要细化分解到各市(州)、贵安新区、各区(县、市、特区),实现全面覆盖,突出区域重点,其中贵阳市、贵安新区、遵义市承担的任务不应低于全省任务的60%。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也要建立本地区项目库,并督促县级政府指派专人包保,建立台账,精准指导企业开展融合工作,形成省、市、县分级负责、层层推动的工作机制。(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委、省发展改革委)

  (三)强化政策引导。省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创新投入方式,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效应,通过以奖代补、贴息等方式,大力支持100个融合标杆项目建设。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大“万企融合”大行动资金投入力度,重点支持1000个融合示范项目建设,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引导带动区域内实体经济企业开展融合升级。要加大对“万企融合”大行动干部人才的培训力度,全年开展两轮专题培训,提高干部开展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工作的能力。要面向重点人群开展数字技能培训,举办数字技能竞赛和各种体验活动,宣传引导并普及相关知识,提升公众数字技能水平。(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商务厅、省旅游发展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强化督查考核。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万企融合”大行动列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加强对各项工作任务的分类落实、动态跟踪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实、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依托“贵州省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服务平台”,对市、县两级大数据与实体经济融合指数、工作绩效进行系统测评。做好“万企融合”大行动宣传报道,重点宣传工作成效、典型案例、先进事迹,营造“大数据大家干大家用”和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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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实施“万企融合”大行动 推动大数据与工业深度融合方案

  为深入推进大数据战略行动,推动大数据与工业经济融合发展,培育融合发展新生态,根据《贵州省实施“万企融合”大行动打好“数字经济”攻坚战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快大数据与工业深度融合,重点围绕制造业、军民融合、电子信息、有色、民族制药、化工等主导产业,实现工业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每年实施60个融合标杆项目和600个融合示范项目,并进行复制、推广,以点带面促进本领域大数据应用水平提升。2018年,带动900户工业企业与大数据深度融合;到2020年,带动3000户工业企业与大数据深度融合;到2022年,带动6000户工业企业与大数据深度融合,推动企业生产经营数据云端聚集、分析应用。支持高端工业软件,新型工业APP、工业操作系统及工业大数据管理系统的研发应用,鼓励企业新建和提升一批ERP、PDM、DNC、MDC、MES、CRM、WMS等应用系统。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专项。

  1.煤炭产业安全生产及智能化改造。结合贵州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建设贵州煤矿大数据服务平台,实现煤炭生产、管理等系统的在线监测,提供生产设备运行管理智能化、协同化服务,提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全省煤矿采掘自动化水平,辅助系统智能化水平,推动全省煤炭产业从机械化向智能化转型升级。2018年,50%的煤矿实施智能化改造升级。2020年完成所有煤矿智能化改造升级。

  2.制造业智能制造。加快以传感器、物联网为信息传输基础的智能网络和数字化生产线建设,提升制造业企业全制造过程的数字化建模分析、智能化工艺决策、智能化现场运行管理水平。

  3.军民融合产业大数据应用。促进军工企业和军民融合企业广泛应用大数据,推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应用于军工安全保密、产品设计、生产制造、信息处理、市场开拓、售后服务等领域。

  4.电子信息产业生产经营全流程数字化。推动手机、电视机、平板电脑、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等电子信息制造企业开展全业务流程数字化改造,实现关键工序、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和运营管理的智能化。

  5.有色产业产线质量数字化管控。推动企业对铝电解生产的过程数据进行自动采集和分析,根据铝水平工艺条件进行原材料自动配比,实现铝锭品级率的精准控制和产品质量证明书自动生产。

  6.民族制药产业生产过程自动化。围绕解决多组分中药提取纯化和质量控制难的共性问题,推进关键性工艺参数的实时采集检测和分析调控,对提取、浓缩、醇沉、干燥等重点工段实施行动化改造提升,加快中药标准化、现代化进程。

  7.制造业网络化协同。在消费电子、机械、服装等行业推动网络协同设计、虚拟仿真、众包研发设计,在电子信息制造、有色、化工等行业开展网络化协同供应链管理。

  8.传统行业服务化转型。推动化工、钢铁、装备、白酒、农产品加工等行业运用互联网开展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增值服务,搭建工业电商平台,拓宽发展空间和产品渠道,培育“制造+服务”跨界融合的新市场主体。

  (二)开展传统企业大数据运用能力建设。

  1.提升企业对云技术的应用水平。推动企业能力云端聚集,支持企业开展产供销、测试认证、技术交易等服务在线化、平台化,促进企业需求、制造资源及能力、检测资源和服务等资源云端协同、开放、共享,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提升企业快速响应和柔性高效的供给能力。推动云产品及服务在企业中的应用,支持企业通过购买、租用的方式使用微服务、轻应用类软件和服务,促进企业全业务流程向移动化和互联网化转型,降低企业信息系统建设成本,加快实现企业全流程数据云端汇聚和生产管理过程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管控,帮助企业快速形成信息化能力。引导大中型企业信息基础架构和应用系统向云上迁移。支持大中型企业推进基础设施、管理、业务及综合集成应用上云,开展基于云平台的网络化协同、移动化办公和智能化改造,减少企业信息化投入。

  2.推进企业网络化协同改造。推进企业全产业链改造升级,支持制造企业供应链内及跨供应链网络化协同,支持具备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实施跨企业、跨区域的网络化协同制造工程,推动生产设备、研发设计、软件与服务等资源协作,加快实现传统的串行工作方式转变为并行工作方式,最大限度缩短产品研发和生产周期。推进企业智能化和数字化改造,加快打通企业内外信息流、数据流、业务流、资金流、知识流的协作链条,促进企业间需求与能力的智能优选和对接,推进企业资源高度共享、能力全面协同。加快推进信息系统综合集成,对处于信息技术单项覆盖阶段的企业,深化企业资源计划(ERP)、产品数据管理系统(PDM)、设备联网控制系统(DNC)、生产数据管理分析系统(MDC)、制造执行系统(MES)、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仓储物流管理系统(WMS)等管理信息系统应用,逐步提高生产过程自动化控制水平,有序推进信息技术由单项应用向集成提升发展。

  3.推进“个性化定制”服务。拓展个性化需求,通过工业云公共服务平台汇集需求、产品订单,开展小批量、多品种的协同设计、柔性生产,打造产品供给侧和需求侧沟通平台,加快推进企业柔性制造,开展精准营销、质量追溯、差异性服务,最大程度满足用户个性化定制需求。鼓励企业客户直接或间接参与产品设计和质量、进度监督,推动传统企业从被动生产向交互生产转化,逐步实现个性化、定制化的生产制造。推进个性化服务,鼓励企业运用移动物联网、大数据挖掘和动态体验感知等手段,采集、整合市场信息和客户需求,通过数据建模与分析,挖掘数据核心价值,推动生产管理与技术创新,对原有的业务服务流程及模式进行设计优化,提供低成本、高质量、高效率和用户满意的个性化定制服务。

  4.培育系统集成商。依托航天云网、力源液压、阿里巴巴等企业在智能制造方面的技术、人才优势,在全省培育一批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商,针对全省企业不同层次的智能化改造需求,量身打造智能制造解决方案。

  (三)加快以电子信息制造业为主的新兴产业培育。

  1.发展电子信息制造业。以智能终端为重点,加快打造贵阳、遵义、贵安新区等智能终端产业集聚区,支持终端芯片及智能终端产品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大力发展国产化ARM架构服务器处理器芯片、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智能家电、服务器等数字终端产品。2018年,全省规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5%,到2020年年均增长13%。

  2.发展工业互联网。加快推动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加快推进标识解析体系应用,赋予工业互联网机器和产品“身份证”,为供应链系统和企业生产系统精准对接和人、机、物全面互联提供基础标识。以贵州工业云为重点强化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撑能力,鼓励龙头企业积极搭建企业级平台,形成各有侧重、协同集聚发展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通过工业互联网平台整合资源,构建设计、生产与供应链资源有效组织的协同制造体系,提升大型企业的集成创新应用水平。通过推动低成本、模块化工业互联网设备和系统在中小企业中的部署应用,推动工业互联网在中小企业的普及应用。到2020年,全省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初步形成,在工业领域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业务规模化应用。

  3.发展工业品电商。推动化工、钢铁、装备、白酒、农产品加工等行业运用平台大力发展采购和营销两端的电子商务,带动上下游产业链产品及服务发展创新,实现线上线下(O2O)融合发展。依托贵州工业云搭建跨境电商平台,开展深度需求交互和精准大数据营销,依托个性化、网络化定制服务,提供企业发展空间和产品渠道,支持优强企业走出贵州,培育“制造+服务”跨界融合市场主体。

  (四)推进工业互联网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安全防护设施,强化技术防范,严格安全管理,切实提高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防瘫痪、防窃密能力。加强对工业云平台、工业控制系统,以及物联网应用的安全防护和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对工业控制重点领域使用的关键产品,定期开展安全测评,实行安全风险和漏洞通报制度。建立工业控制安全管理体系,以数据安全为基础,风险管理为核心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体系、网络式安全保障体系等,切实保护数据安全。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强化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对网络与信息安全灾备设施建设的指导和协调。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统筹。建立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与各级经信部门和大数据主管部门共同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形成有点有面、点面结合的网状工作体系,为专项行动推进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市(州)、贵安新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和大数据主管部门要严格明确目标任务和进度要求,建立本地区项目库,积极推动实施,广泛组织企业开展标杆、示范项目申报,建立台账,指导企业开展工作,按月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报告工作进度。

  (三)强化支撑体系。加大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的合作力度,开展工业大数据理论、方法及关键应用技术等研究探索与推广应用,形成软件、硬件双结合的智力支撑体系、平台支撑体系、资金保障体系。

  (四)强化保障能力。重点打造贵州工业云平台支撑能力,通过优化升级工业云,为企业提供更加丰富的产品、技术和服务。深入开展专家团队、支撑服务团队、解决方案、典型案例及标准规范等资源上云活动,以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支撑和服务。

  (五)强化项目支持。发挥两化融合专项资金、信息化专项资金等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打造试点示范,形成带动效应。鼓励企业租赁、购买云端产品服务、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软硬件及解决方案等,降低企业上云和升级改造成本,帮助企业快速提升信息化能力。

  (六)强化宣传培训。建立“走出去、引进来”交流学习机制,用好媒体和宣传渠道,宣传推广大数据+工业发展和应用典型案例及做法并向全省推广。积极向上级机关推送优秀成果,借助两化融合贯标、工业云培训等渠道,形成行业、企业案例库并开展宣传推广。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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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实施“万企融合”大行动 推动大数据与农业深度融合方案

  为深入推进大数据战略行动,推动大数据与农业深度融合,培育贵州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新动能,根据《贵州省实施“万企融合”大行动打好“数字经济”攻坚战方案》,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重点围绕农业各主导产业,2018—2022年,每年建设10个融合标杆项目,实施100个融合示范项目。2018年,带动全省与大数据深度融合的农业企业达150户;优化整合10个规模化农业物联网基地,建设50个农业企业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成10000个农村电商服务站。到2020年,带动全省与大数据深度融合的农业企业达500户;优化整合50个规模化农业物联网基地,建设200个农业企业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实现行政村电商服务站全覆盖。到2022年,带动全省与大数据深度融合的农业企业突破1000户。实现现代农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农业生产管理精准化。加快构建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物联网技术为一体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实现现代农业生产管理的实时监控、精准管理、远程控制和智能决策。重点实施农业产业脱贫攻坚专项,加快实现贫困农户建档立卡数据与农业生产数据的共享互联。建设农业产业脱贫攻坚大数据库和大数据平台,基于遥感监测、地面调查、网络挖掘等技术,构建“天空地人”四位一体的农业大数据可持续采集更新体系,夯实农业大数据基础,实现农业生产数据的关联整合、时空分析与智能决策,优化农业产业布局、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产业脱贫。

  (二)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运用大数据,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形成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质量有保障、责任可追究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重点实施食用农产品质量追溯专项,重点聚焦茶叶、蔬菜、水果、禽蛋等特色产业,利用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通过农产品二维码,实现农产品产地、生产单位、产品检测等信息追溯、查询,逐步纳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

  (三)推进农业市场销售网络化。积极培育农村电商主体,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电商应用能力,建设信息开放共享、数据互联互通的农业电商公共服务系统,构建农产品冷链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网络化运营体系,破解“小农户与大市场”对接难题,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重点实施农村电商培育专项,加强与阿里巴巴、京东、苏宁、中信国安等电商平台合作,用好贵州电商云、贵农网等电商平台,建立产地仓等直采模式,发展绿色无公害优质农产品线上定制、线下送菜到家的农产品销售服务新模式,增强特色农产品线上推广和线下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下,成立由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农委、省商务厅、省扶贫办等部门共同组成的联席办公室,建立跨系统、跨部门的一体化合作协调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顺畅推进、取得实效。

  (二)强化职责分工。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要分别建立项目库,每季度将项目进度汇总到省农委。相关目标任务要细化分解到各区(县、市、特区),并督促县级政府指派专人,建立台账,精准指导企业开展融合工作,形成省、市、县分级负责、层层推动的工作机制。

  (三)强化资金保障。按照投入多渠道、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的思路,积极引导多种经济成分的资金、技术等要素投入,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投入机制。各级财政资金重点应投向农业大数据平台、农业物联网基地、农产品质量追溯、农村电商等项目的建设与运营发展。

  (四)强化督查考核。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增强任意识,把“万企融合”大行动纳入农业发展布局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要压实责任分工,加强工作任务落实、动态跟踪和督促检查,将相关任务纳入对各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开展动态监测,落实考核奖惩。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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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实施“万企融合”大行动 推动大数据与服务业深度融合方案

  为深入推进大数据战略行动,加快推动大数据与服务业深度融合,根据《贵州省实施“万企融合”大行动打好“数字经济”攻坚战方案》,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8年,带动全省与大数据深度融合的服务业企业达450户;到2020年,带动全省与大数据深度融合的服务业企业达1500户;到2022年,带动全省与大数据深度融合的服务业企业达3000户。围绕服务业各主导产业,实施一批融合标杆项目和示范项目,培育一批融合典型企业,形成一批先进技术、产品、模式,推动大数据在服务业领域应用向纵深拓展。到2022年,以大数据为依托的创新创业蓬勃发展,成为推动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动力;大数据与服务业融合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深化,带动服务业领域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高,实现服务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二、重点任务

  (一)全域旅游融合应用专项。以搭建智慧旅游“一站式”服务平台为重点,深化大数据在旅游业领域的能力建设,构建全域旅游大数据综合分析管理体系,加快形成智慧旅游景区指导性规范,逐步扩大覆盖面。2018—2022年,每年实施10个融合标杆项目,实施100个融合示范项目,2018年“一站式平台”实现全省5A级旅游景区全覆盖,2020年实现全省A级旅游景区全覆盖,逐步建设并完善全域旅游大数据综合分析管理体系。

  1.打造贵州智慧旅游“一站式服务平台”。以全域旅游综合管理、游客服务、产业协同为突破,着力打造完善智慧旅游“一站式”服务平台,优化“一站式平台”架构、运营模式、数据资源建设,形成全省推广的规范标杆。逐步开发添加数据收集传递、挖掘处理、融合应用等模块,加快实现旅游产业监管管理、旅游产品推广、个性化服务预订等功能。

  2.提升全省旅游信息化基础建设水平。加强旅游景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旅游景区的游客集中区域、环境敏感区域、旅游危险设施和地带监控设施建设。推进旅游目的地数字系统建设,积极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实现重点旅游景区数字化应用。加强以“云游贵州APP”为龙头的旅游展示、营销网络建设,不断提高全省旅游网络营销水平。

  3.大力推动大数据与旅游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大数据技术渗透旅游产品创新、大数据产品支撑旅游产业升级、大数据思维引领旅游企业转型。引导旅游实体经济利用大数据技术改造传统经营管理模式,提高信息化、数据化水平。推动旅游产业实体项目与大数据项目融合建设,建设推出一批旅游实体经济与大数据融合优秀示范项目和优秀企业。

  (二)智慧物流融合应用专项。发挥信息化技术在资源整合和供应链物流中的积极作用,积极推进公共物流信息平台、物流园区和物流企业信息化建设,推动物流服务模式创新,加快形成智慧高效、通达顺畅、绿色安全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2018—2022年,每年开展10个融合标杆示范项目,100个融合示范项目。到2018年,全省物流企业信息化率达80%,到2020年,物流企业信息化率达85%。

  1.搭建省级智慧物流信息平台。依托云上贵州政府平台,持续推进“贵州省物流云”等公共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整合铁路、公路、水运、航空及邮政快递、仓储等行业物流信息,加快省域交通运输、物流、仓储、配送等数据集聚,形成集物流信息发布、数据交换、跟踪追溯、智能分析等功能为一体的物流信息服务中心。

  2.提升物流园区信息化水平。鼓励第三方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在物流园区的运用,支持物流园区物流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获取和分析园区企业、货主、司机、货车等相关数据的能力,加快推进各物流园区与省物流云平台实现物流数据互联互通。

  3.增强物流企业信息化能力。鼓励物流企业加快推进物流信息化建设,支持物流企业大力推进基于大数据、云平台、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的供应链管理进程,加快实现物流企业与省物流云、物流园区之间实现互联互通,进一步推动物流业跨越式发展。

  (三)推动大数据与电子商务深度融合。抓住“新零售”为我省发展生鲜农产品电商带来的机遇,以电商示范县、示范基地建设和电商支撑体系建设为抓手,推动电子商务向乡村、农产品生产基地、社区延伸。2018年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0%。2018年—2022年,每年实施10个融合标杆项目,100个融合示范项目。到2022年,电子商务对大数据的应用不断深化,不断提升电子商务的个性化营销、精准营销能力。

  1.建设一批电商示范县和示范基地。到2020年,全省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实现国贫县全覆盖,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覆盖100%,示范县建制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点30%覆盖。抓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评选和绩效评价。切实做好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评选。继续建设一批示范基地,以示范带动我省电子商务持续发展。

  2.推进电子商务助力脱贫攻坚。结合农产品“泉涌”工程,全力推进农村电商建设,以“黔货”品牌塑造、市场主体培育、物流体系建设、人才培养引进为抓手,实现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增收、脱贫致富目标。加强冷链体系、服务体系、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奠定农村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发展基础。以整合产业链和建立产销对接新模式为重点,突出贫困户在农产品利益链中的位置,增加收益。引导传统制造业利用电子商务中间环节少、地理限制小和销售渠道广的优势,扩大生产规模,为贫困户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3.推进电商向社区渗透。大力发展电商O2O,推动省内大型农贸市场信息化改造,利用信息化手段优化消费环境,提升终端配送能力,在中心城市的大型社区增设冷柜、自提柜、生鲜车等设施设备,最大限度地为消费者提供便利。联合省外大型企业建立省外销售终端,将优质农产品直销城市社区,缩短中间流通环节,拓宽我省优质农产品销售渠道。

  (四)实施共享经济主体培育专项。引导推进全省生产、生活和社会管理领域资源网络整合重组,推动共享经济产品服务体系创新、平台创新和协同式生活方式创新,成为新的重要增长点。2018年—2020年,每年引进一批共享型服务业创新企业,培育一批共享型服务平台和“双创”平台。

  1.拓展共享经济发展空间。重点围绕交通出行、房屋住宿、生活服务、生产能力、医疗健康等服务业领域,支持企业在服务业领域开展融合创新,培育形成一批业绩良好、极具发展潜力和培育价值的初创企业,培育贵州大数据未来的“小巨人”和“独角兽”,有效激发发展活力。

  2.开展共享经济“寻苗行动”。重点围绕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领域,盯紧一批正在起步、成长快速、极具潜力的企业及创新创业团队,发展共享经济新业态,创新共享型服务产品,引进一批正在起步、成长快速、极具潜力的企业及创新创业团队落地贵州。

  3.构建共享经济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企业围绕服务业重点领域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平台为企业提供公共服务,支持“双创”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快速发展,在服务业领域建设完善一批开放性、差异化、特色鲜明的行业融合共享型服务平台,建设形成一批具备一定公共服务能力的共享型平台,为共享经济发展提供服务支撑。

  4.强化共享经济制度建设。加速建立与共享经济发展相配套的社会信用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风险管控体系,健全相关市场准入机制、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和容错试错的审慎监管机制,营造共享经济发展良好环境。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充分调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地方政府、相关企业的积极性,建立上下联动、协同推进、责任明晰的标杆项目和示范项目推进机制,加强配合、形成合力,适时发现、协调、解决我省在推动大数据与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进融合工作顺利实施。

  (二)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国家服务业相关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按照“渠道不乱、合力推动”的原则,统筹省大数据发展资金和各有关部门资金对标杆项目、示范项目予以奖补等各种形式支持。采取基金、事中事后贴息、先建后补、绩效激励、保费补贴、贷款风险代偿补偿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加大投入。加强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融合项目的支持力度。

  (三)强化标准研制及应用。鼓励开展服务业重点行业应用的标准研制;在重点行业、领域、地区开展大数据关键、急需标准的应用验证,强化标准符合性检测,提升标准对市场培育、行业管理的支撑作用。加大对已有标准的宣贯力度。

  (四)强化宣传引导。组织开展观摩会、经验交流会、座谈会等活动,对项目建设先进经验进行总结,对具有示范作用的项目和企业等典型案例,以及其他优秀成果进行多渠道宣传推广,充分发挥标杆项目、示范项目的先行、示范引领作用,扩大社会影响。

  

责任编辑:王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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